公司核准名字不通过的原因一览
久华国际公司根据工商局规定,整理出工商局规定不允许作为公司注册名称的相关规定,公司注册或者变更时所申请的公司名字存在以下情形,工商局将不会给予通过。
1、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与同一登记机关已登记、或者已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申请尚未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二)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三)与同一登记机关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同行业名称相同;
(四)与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2、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如“支那”“黑太阳”“大地主”等。
(二)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如“九一一”“东突”“占中”等。
(三)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如“大东亚”“大和”“福尔摩萨”等。
(四)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如“黑鬼”等。
(五)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如“鬼都”“妻妾成群”等。
(六)涉及毒品、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如“海洛因”“推牌九”等。
3、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含有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知名烈士和知名模范的姓名的。如“董存瑞”“雷锋”等。
(二)含有非法组织名称或者反动政治人物、公众熟知的反面人物的姓名的。如“法轮功”“汪精卫”“秦桧”等。
(三)含有宗教组织名称或带有显著宗教色彩的。如“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等。
4、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5、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团组织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及部队番号。
6、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
7、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内容和文字。
8、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9、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组成,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不得用作字号。
10、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等对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企业名称中标明。不得在企业名称中标示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等禁止经营的行业。
11、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名称中标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组织形式,不得使用与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不一致的组织形式。